各相关单位:
为深化与俄乌白三国在各领域的合作,培养既精通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对方国家语言的复合型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支持优秀青年学生赴相关国家学习。项目具体介绍、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时间安排等详见附件。
1.申请项目人员需提交《黑龙江大学学生因公出国(境)审批表》、本科生和研究生成绩单及外语水平证明材料。请各学院将推荐人选的纸质材料及学院推荐公示名单统一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项目管理科(地点:A区外事处3号楼216室,高老师)联系电话:86608817。
同时请各学院将申请人的个人推荐意见(各学院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不超过500字)汇总电子版(可编辑Word版,邮件主题为“学院+项目名称推荐意见汇总”,邮件子文件“学生姓名+申请留学身份”)发至85862013@qq.com。
2.校内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13日。
3.经由学校审核推荐后,申请人须于2023年3月14日-28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
4.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后,依照申请留学身份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5.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
附件:1.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简章及附件
2.黑龙江大学学生公派出国(境)审批表(本科学生)
3.《黑龙江大学出国(境)审批表》(研究生)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