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推荐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3-03-06    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一批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文件精神、政策导向、专业支持、学科发展、择优选拔等方面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遴选。经学生自愿申报,学院审核,拟推荐我校3名学生为该项目候选人,现将推荐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年级

专业

姓名

申请类别

意向学校

1

2019级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张月萍

联合培养博士

莫斯科国立法律大学

2

2022级

法律(非法学)

张洪辰

联合培养硕士

莫斯科国立法律大学

3

2021级

法律(法学)

马薇

联合培养硕士

新西伯利亚国立大学

公示期自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10日,如有异议,请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

联系人:高原

联系电话:86608817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3月6日